参选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关心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公益事业; (二)为人正派、品行端正,献血情况真实,无不良投诉;(三)获得过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或促进奖表彰。 (四)热心无偿献血宣传和促进工作的志愿服务者。 (五)即往年度“献血公益之星”当选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