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安徽省年度“献血公益之星”通过评选委员会和公众网络投票产生,评选委员会评选意见和公众网络投票各占50%。
2、公众网络投票。参选人按照网络投票最终所得票数排名,排名最高者为50分,每递减一个名次减一分。
3、评选委员会评选。参选者按照评选委员会投票排名,得票最多者为50分,每递减一个名次减一分。
4、公众网络投票得分和评选委员会投票得分加权分前10名参选人当选2015安徽省年度“献血公益之星”,若第10名有分数相同者,共同当选。其余参选人获得2015安徽省年度“献血公益之星”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