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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更生

刘更生,男,1954年10月出生,原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室主任。1999年首次参加无偿献血,共捐献全血10000毫升,单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先后荣获2004-200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2006-200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2008-200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2011年3月被授予第一届“马鞍山市优秀志愿者”,2011-2012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1星奖等荣誉。
1999年,时年即满45岁的刘更生和单位其他同事一起登上了马鞍山市中心血站的无偿献血车,第一次无偿献血200毫升,此后开始了他16年无偿献血的爱心奉献之旅。刘更生坚持每年无偿献血2次,按照科学计算公式,这些血量,足以让他体内的血液更换了近3次。
16年来,刘更生在坚持参加无偿献血的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无偿献血知识。他是马鞍山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的第一批会员,市检察院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成员。他通过新媒体,利用省、市检察系统局域网《知识共享》栏目开展宣传。平时刘更生还现身说法,积极宣传无偿献血助人利己益社会的好处。多年来,在他的带动下,无偿献血已成为马鞍山市两级院检察干警的自觉行动。先后有近300人次参加无偿献血,献血量近5万毫升。
刘更生热情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无论是抗震救灾、抗洪抢险还是捐款捐物,都留下了他的爱心。2012年,刘更生作为公务员和政法机关代表参加了马鞍山市电视台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宣传片的拍摄,并在全市取得热烈反响。刘更生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和血站的工作人员及其他志愿者一起走上街头,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向市民宣传无偿献血知识。
16年的无偿献血爱心之旅是短暂的。用刘更生的亲身感受来说,那就是“快乐、幸福”!虽然刘更生去年就年满60周岁退休不能再参加无偿献血了,但他永远是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中的一员。这正是“夕阳未必逊晨曦,昂首飞鬃奋老蹄,春蚕萦绕千千缕,愿为人民吐尽丝”。